公開發行公司財報公告時間: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一、未上市、未上櫃之國內及外國公司因作業時間確有不及,致無法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得延長至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公告申報,並得免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新聞稿」、「淺談公開發行公司資訊揭露制度與法制規範」、「第三十六條(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及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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