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 12 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十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除直接燃燒廢棄物之發電設備及非小水力發電之水力發電設備外,申請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依第四條第四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發電設備。十二、迴避成本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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