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 12 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

第12條.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於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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