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法157-1:證交法有哪些規定?怎樣算內線交易?股民不可不慎!
證交法有哪些規定?怎樣算內線交易?股民不可不慎!
證券交易法§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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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 下列各款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 ...
證券交易法§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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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內線交易定義、立法目的及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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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證券交易法第157 條之1,對於消息沉澱期間係訂為18 小時, 亦即在重大消息公開後18 小時內,實際知悉該消息之人仍不得買 入或賣出該公司有價證券,或賣出該公司非股 ...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修正後實務之最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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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新修正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為明確化「重大消息」之構成要件,除增 定重大消息須具體明確之程度外,尚特於該條第5項規定:「所稱有重大影 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指涉 ...
肆、行為主體一、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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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規定,該項各款所列之人(詳肆、一),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 ...
防制內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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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之規定,行為主體實際知悉重大影響上市公司股票價格之財務、業務消息時,不得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或公開後18小時內,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賣該上市公司 ...
證交法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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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判決評釋題,如法院見解以「價格」、「交易架構」認定明確性,. 則可以拿出來批評一下。 (2)在重大消息是合併或公開收購的案例中,如果題目有提到雙方的. 價格和交易架構 ...
內線交易法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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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第157條之1第1、3項及同法第171條). 消息傳遞人如僅洩漏消息而未買賣股票者,仍須負民事責任. (證交法第157條之1第4項). 間接獲悉消息、或偶然得知者,仍有 ...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ㄧ禁止內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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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對於消息沉澱期間係訂為12小時,亦即在重大消息公開後12小時內,獲悉該消息之人仍不得買入或賣出該公司有價證券,否則,即構成內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