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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171

「證交法171」文章包含有:「【工商時報」、「刑事大法庭:證交法不合常規交易與特別背信競合依想像...」、「法律觀點-3招教你判斷「非常規交易」」、「淺談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犯罪所得之計算─...」、「證券交易法§171相關法條」、「證券交易法§171」、「證券交易法上背信罪是否為刑法背信...」、「證券交易法第171條(104.07.01版)」、「證券交易法第171、172、173、174」、「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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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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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二、已依本法發行有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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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大法庭:證交法不合常規交易與特別背信競合依想像 ...
刑事大法庭:證交法不合常規交易與特別背信競合依想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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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於10月29日宣示第4件裁定,認為行為人以一行為該當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第3款特別背信罪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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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點-3招教你判斷「非常規交易」
法律觀點-3招教你判斷「非常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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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二、已依本法發行有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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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證券交易法第171 條第1 項第2 款犯罪所得之計算─ ...
淺談證券交易法第171 條第1 項第2 款犯罪所得之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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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4 月28 日,證券交易法第171 條再次修正,增訂第1 項第3 款,禁止. 「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 益,而為違背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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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171 相關法條
證券交易法§171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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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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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171
證券交易法§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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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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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上背信罪是否為刑法背信 ...
證券交易法上背信罪是否為刑法背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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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述證交法第171 條有關背信罪之修法緣由,係實務上往往認. 為,第3 款所謂禁止之行為係以違背職務之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 之行為,前者性質上類似刑法之背信罪,後者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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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71 條(104.07.01 版)
證券交易法第171 條(104.07.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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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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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71、172、173、174
證券交易法第171、172、17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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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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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
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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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方法,應視行為人已實現或未實現利得而定。前者,以前後交易股價之差額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