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之場所: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之場所
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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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防焰物品之場所
https://www.fire-retardant.com
依據: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 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之場所」修正規定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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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11
https://law.moj.gov.tw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前項防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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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
https://law.nfa.gov.tw
二、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係指下列物品: (一)地毯:梭織地毯、植簇地毯、合成纖維地毯、手工毯、滿舖地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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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物品介紹
https://www.lcfd.gov.tw
凡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以及地下建築物,不論其面積大小,用途為何,其所使用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等,均須為具防焰性能之物品;而上表所列舉之使用場所,有其使用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