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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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https://law01.tainan.gov.tw
一、將工作地點及日期預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 二、攜帶證明身分文件。 · 三、在日出前或日沒後不得進入他人之房屋。但經現住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 四、須遷移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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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https://law01.tainan.gov.tw
第 一 章 總則第 一 條 本細則依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但書所稱能確定建築線,指該計畫區已依有關法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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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3年4月17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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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係參照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之規定內容為主,並參考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部分規定,以及配合納入目前臺南市行政組織整併、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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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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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及住址。 二、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事項。 三、全部土地權利關係人姓名、住址、權利證明文件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