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火險法規: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

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

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

第4條須經特別約定承保之危險事故·一、爆炸,包括火災引起之爆炸。·二、保險標的物自身之醱酵、自然發熱、自燃或烘焙。·三、竊盜。·四、第三人之惡意破壞行為。·五、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法規名稱: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法規資訊」、「臺灣產物商業火災保險」、「華南產物商業火災保險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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