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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解程序

「法院和解程序」文章包含有:「常見問答」、「什麼是訴訟上和解?什麼是訴訟外和解?兩者有什麼差異?」、「民事訴訟法」、「訴訟上和解與確定判決同效力,民事上和解則是一種契約」、「常見問答」、「和解筆錄與法庭外和解之差別?」、「在法庭內和解有什麼好處?」、「調解與和解的差別?」、「民事訴訟和解有什麼規定呢?跟著黃律師學法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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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上和解民事和解方式民事和解效力刑事和解程序法庭上和解民事訴訟和解法院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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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https://www.judicial.gov.tw

一、法庭外和解 ... 即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條件,終止訴訟,和解如已成立,即由原告撤回其訴,並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但此種和解只有在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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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訴訟上和解?什麼是訴訟外和解?兩者有什麼差異?
什麼是訴訟上和解?什麼是訴訟外和解?兩者有什麼差異?

https://www.legis-pedia.com

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377條至第380條之1,當事人間在訴訟過程中若想要和解,可以向法院聲請,此時法院就會開始定和解方案,雖然還是在法院裡,但已經不是訴訟程序而是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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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https://law.moj.gov.tw

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依第一項定和解方案時,應斟酌一切情形,依衡平法理為之;並應將所定和解方案,於期日告知當事人,記明筆錄,或將和解方案送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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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上和解與確定判決同效力,民事上和解則是一種契約
訴訟上和解與確定判決同效力,民事上和解則是一種契約

https://www.tnc.moj.gov.tw

法院據此定和. 解方案時,會在開庭時告知當事人並記明筆錄,或將方案送達當事人。而當事人. 已受告知或送達,便不可撤回請求擬定和解方案的聲請,且兩造於受前述告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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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https://www.judicial.gov.tw

和解與調解的最大差異在於,和解是由承審法官在訴訟程序中隨時試行,調解則須停止進行訴訟程序(行政訴訟法第228條之6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20條之1第2項),承審法官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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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筆錄與法庭外和解之差別?
和解筆錄與法庭外和解之差別?

https://www.vac.gov.tw

一、和解是當事人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爭執發生的契約,所以,和解是民法所定契約的一種。 · 二、在民事訴訟程序,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如果法官認為有成立和解的可能時,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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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內和解有什麼好處?
在法庭內和解有什麼好處?

https://www.gotolaw.tw

法庭上的和解通常是民眾向法院遞狀起訴後,在訴訟過程中雙方有意願和解,然後各自提出和解方案。 或是法官針對雙方願意接受的範圍定出和解方案。 有時法官會視案情詢問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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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與和解的差別?
調解與和解的差別?

https://www.justlaw.com.tw

調解,是訴訟外的獨立程序,不管是法院或相關法律規定的調解,會有第三人(調解委員)介入幫忙。 和解,則是雙方當事人自主成立,如果是訴訟進行中在法院成立,稱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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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和解有什麼規定呢?跟著黃律師學法趣 ...
民事訴訟和解有什麼規定呢?跟著黃律師學法趣 ...

https://publish.get.com.tw

民事訴訟法第377條之2規定:「(第1項)當事人有和解之望,而一造到場有困難時,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得依當事人一造之聲請或依職權提出和解方案。(第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