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調解 不成立 民事訴訟:法院勞動調解、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兩者制度介紹(上)
法院勞動調解、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兩者制度介紹(上)
勞工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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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如遇有前項勞資爭議,經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調解不成立,依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規定,選定工會向法院聲請勞動調解或起訴,且申請時勞工每月收入總 ...
勞資爭議處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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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者,雙方當事人得共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但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為團體協約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之機關(構)、學校時,非 ...
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定勞資爭議調解及仲裁制度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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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勞動調解不成立者,除調解聲請人於法定期間10. 日內向法院為反對續行訴訟之意思外,應由參與. 勞動調解委員會之法官續行訴訟程序;進入訴訟. 程序後,以一次辯論終結為原則 ...
勞資爭議調解內容,是否能作為往後打官司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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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民事訴訟法第422條與勞動事件法第30條,皆有明文「調解程序中,調解委員或法官所為之勸導及當事人所為之陳述或讓步,於調解不成立後之本案訴訟,不得採 ...
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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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事件經本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或雖經調解成立,但雇主未依調解結果履行者,勞工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時,可向勞動部申請訴訟扶助(諮詢單位:財團 ...
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怎麼辦?掌握處理流程,雇主自保3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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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的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仍應主動或依法院要求,就主張事實提出必要證據。 注意事項三:雇主有義務提供相關文書. 在勞資 ...
如何透過法院處理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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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適時主動或依法院要求提出必要的 事實及證據。 2. 因調解不成立而續行訴訟程序時,由 原調解法官審理,並以勞動調解程序 的事證為基礎進行。 3. 勞工如有使用雇主應 ...
如果勞動調解不成立法院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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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事件法的規定,勞動調解會有下列調解不成立的情形: 一、當事人不能成立合意,又未合意由勞動調解委員會酌定調解條款,經勞動調解委員會依職權提出適當方案後,如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