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第二條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類型如下:.一、墜落。二、感電。三、倒塌、崩塌。四、火災、爆炸。五、中毒、缺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law.moj.gov.twHotAddHotLaw.ashx?PCode=N0070016」、「勞動檢查法§28」、「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