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施行細則: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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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第56條.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7」、「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勞基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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