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勞動基準法第11 條第4 款之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評最高 ...

勞動基準法第11 條第4 款之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評最高 ...

勞動基準法第11 條第4 款之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評最高 ...

中文摘要: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預告解僱勞工時,必須符合該款之要件,即(1)業務性質變更、(2)有減少勞工之必要,以及(3)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其他文章還包含有:「「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勞工不能勝任工作時,為甚麼要進行...」、「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11」、「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之解釋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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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會有影響嗎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勞基法第14條資遣費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勞動基準法第11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被資遣會影響下一份工作嗎被資遣要老實說嗎ptt被資遣新公司會知道嗎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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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勞工不能勝任工作時,為甚麼要進行 ...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勞工不能勝任工作時,為甚麼要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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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 ... 勞動契約不符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 款規定」. 因此,對於能力略有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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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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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 ...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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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11
勞動基準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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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EN ... 第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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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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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開判決意旨,基於勞工權益之保障,勞基法第11條第4款規定的「有減少勞工之必要,且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要件應該從嚴解釋,也就是說應該把資遣勞工作為「終極、無法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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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之解釋與適用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之解釋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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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基法第11條第4款定有明文。雇主得因業務緊縮,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者,必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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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所稱「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所稱「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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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釋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有減少勞工之必要」、「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應特別慮及解僱為雇主終極、無法避免、不得已之手段,須雇主因業務性質變更致不得不資遣員工,且又無其他方法可資替代,始得為之(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勞上字第25號判決意旨參照);本判決並賡續既有實務見解,闡明應將與「原雇主」法人有「實體同一性」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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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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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民國113 年07 月31 日修正) 英. 第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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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所謂「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應如何解釋
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所謂「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應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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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第4 款關於「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之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因該款所謂「業務性質變更」,除重在雇主對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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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理由解僱勞工,是否合法?需不需要先 ...
雇主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理由解僱勞工,是否合法?需不需要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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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規定的「業務性質變更」,是指除雇主本身營業事業項目變更外,包含因經營事業之技術、手段、方式變更,或雇主經營決策改變,造成業務產生實質變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