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

商品檢驗法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商品檢驗法」、「商品檢驗法」、「商品檢驗法§6」、「法規內容」、「第6條」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

電器進口檢驗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查詢單商品檢驗代辦費用玩具商檢費用商品檢驗流程應施檢驗商品簡易分類表商品檢驗法 第 6 條電器檢驗費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詢商品檢驗法 第 59 條商品檢驗 罰款商品檢驗代辦報驗義務人商品檢驗查詢